[评论]关于腾讯与360之争

XX 20:41 1楼 引用 删除
完全没看明白你站在哪边说话,不过2个都不是好鸟,狗咬狗一嘴毛
 
主人 20:45
法理上,360利用中国人喜欢占小便宜的特性和法律的漏洞,一个安全公司推广外挂何等的可耻。情理上,QQ踢用户下线,非常的不成熟。当然,在当今中国环境下,低端用户太多,分不清真伪,没法打口水仗,裸干比较欢乐。
 
XX 20:48
唉,不管谁赢谁输,用户都是输家。60年代肯尼迪在美国就说过消费者的四项基本权利:知情权、财产安全权、选择权和建议投诉权。再看看我们的法律,不知道怎么说了
 
主人 20:50
中国现在的情况是,给了知情权也不会用。因为口水仗里面,低端网民分不清真伪,没法知情。腾讯告360的外挂已经受理了,但是等到诉讼完成,腾讯都要被整破产了,因为用户不认为用外挂有错。中国的IT事业要发展,除了法律健全,用户的成熟必不可少。
 
XX 21:09
很多人本身都用外挂牟利,他们自己当然不会删自己的耳光。但是你说TX要被整破产,是从哪里看出端倪.....我感觉360现在比较被动
 
主人 21:12
如果要说整破产,那得用阴谋论的语气了。仅仅是分析啊,后面看的人别乱喷。先说说开心001和千橡开心网,诉讼到宣判花了两年。腾讯这个算1年吧。保镖外挂发布72小时突破千万次下载,而且用户觉得没广告很爽了,会病毒式传播。腾讯的门户入口还有很多其他入口被肢解。1年够消停了吧。
 
主人 21:14
其次,保镖有隐藏的备份QQ资料功能,只是现在没有开启。如果已经根深蒂固的话,可以为以后的聊天软件用户数据做战略转移。这也是为什么腾讯要自宫web qq的原因。因为360那个壳子,是可以交互里面的DOM元素和JS事件的,也就是只要用户用,而360想,可以直接保存里面的所有内容。这是腾讯的核心商业数据!
 
主人 21:15
最关键的是,腾讯是上市公司。如果公司无法扼杀外挂,任其传播,进而影响到整个公司,股东资金撤退,崩溃起来就是瞬间的事情了。
 
XX 21:17
它发布保镖的那一天我就把360卸了,觉得它又走回流氓的老路了,虽然QQ也很无耻......现在情况是有360就不能上QQ,不能共存的情况下......就变成2选1了,虽然很多企业用户都不用QQ,但毕竟家庭用户才是网民的主力,这样看来卸载360的还是会多一点...你又怎么看呢
 
主人 21:21
360没准还越做越好,因为这是在中国。低端用户永远都是主流。不说水军了,光看正常的回帖,超过50字吐露心声的寥寥无几,全是30字以下的谩骂。认为360就是安全的代名词,认为免费就是效果好,哪怕诺顿包年还没有一个月手机费贵都打死不用的人,4亿网民里占了绝大多数。
 
XX 21:24
360如果不没有扫描用户的文件,那么也就不可能知道QQ在扫描了,我能这么理解么......也就是一个贼没有进你家就不能发现另外一个贼也在。从以前的3721来理解360的话,感情就是一个流氓。但是对于TX,真的也很无语,人家做什么,它就抄什么,完了还振振有词,完全把脸面别在裤裆上的
 
主人 22:05
这就是他最高明的地方,是非常完美的一步棋。外衣360是一个安全辅助软件,里子才是流氓软件。所以一切被360扫描并封杀的,都可以套上安全的合法外衣。安全软件不扫描怎么查木马和隐藏风险?安全软件不让安装和不兼容的,肯定是因为有风险。这本来没错,但是放中国的国情上,被360合理的利用了。
 
主人 22:07
而其他人,如果不兼容360,就会成为全民公敌。“腾讯QQ你不让我用360,你想干嘛?”没少见这种论调吧?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极大巨头(其实也都有不光彩历史)联合抵制,联合不兼容,360不把你放眼里的原因。用户对安全的理解,是根深蒂固的。你看看今天联合声明的八点证据和评论,就知道用户怎么想的了。
 
主人 22:14
腾讯这个问题,我很难完全中立的说话。因为我用QQ会员和黄钻,我确实非常满意,我认为付费很值。其他业务上面,QQ做的不好的,比如拍拍和输入法及其对手淘宝和搜狗,始终干不过好的,好的就是好的,腾讯复制一个出来,他仍然是好的。骂腾讯的,大多是被挤垮了的。如果他做的不好,换其他人做一样有打败他的一天。
 
XX 22:14
我没看那个东西,我只是觉得,至少下一代大学生应该都有这些基本常识。360也好,TX也罢,都是在畸形的发展。也许你说的对,我们国家要普及的不止是法制教育,还有这样的一些基本常识。但归根到底,是教育的问题,我们总说劝人向善,但是看看这些企业的行为,又给了那些正在筹划或者已经创业的人们一个生动的反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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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X 22:30 2楼 引用 删除
自由竞争我不反对,但是TX把触手几乎伸到了互联网可能接触到的所有方面,而最根本的是它所谓的研发都是抄袭,别人做的好,它就照抄,完全没有自主开发。这也得益于中国的知识产权法不够完善,或者说中国人太善于利用法律的漏洞了。当然你说QQ的增值服务,我也承认很方便,但总前提是,大家都用QQ,包括现在我和你这样说话。如果有能够替代QQ的产品出现,我认为至少对普通用户来讲,多个选择并不是坏事,至少在买方市场,卖家都不得不守规矩
 
主人 22:44
请问飞信和MSN算QQ替代品不?飞信除了线上,连线下短信都继承,更强大。无法替代不代表没有出现过。不能用结果给人判刑吧。其次,说说法律漏洞问题。比如你做皮鞋,我也可以做皮鞋,你对皮鞋可以申请两种专利,一是外观(这个容易规避),二是特定功能的实现方法,比如你使用自家秘制胶水,不容易散胶。
 
主人 22:47
我没有这种胶水的话,我最多做个皮鞋出来,但是质量不行。用户选择你。但是我不侵权。什么情况下侵权?我通过技术分析或者收买,获得你的胶水配方,我生产一样用于我的产品,这个时候构成专利侵权。互联网产品主要还是创意,比如你建SNS网站我就不能建?说句不好听的,骂腾讯山寨的,很多是自己从美国山寨来的,不是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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